立遺囑須知:有效條件及流程

想留下遺產?你需要知道這些!

根據新州受託與監護署發布的信息,想要確保你的遺囑有效,需要滿足幾個重要條件。

首先,年齡限制: 除非已婚,否則你必須年滿18歲才能立遺囑。最高法院在特殊情況下才會批准未成年人立遺囑。

其次,書面形式: 遺囑必須是書面文件,可以手寫、打字或打印。

再次,簽署和見證: 遗嘱必须由你本人签署,并由两名或多名见证人见证。需要注意的是,受益人不应担任见证人,因为这可能会导致他们失去继承权。

最後,遺囑能力: 你必須具有“遺囑能力”,這意味著:

  • 你需要了解遺囑的法律效力;
  • 你需要知道你所擁有的資產範圍;
  • 你需要知道你希望哪些人從你的遺產中受益;
  • 你需要能够理性地做出關於誰將從你的遗嘱中受益的決定,而不是因為精神疾病或其他原因而被影響。

新州受託與監護署等專業機構可以幫助你起草遺囑,並確保在過程中滿足所有法律要求。他們还可以提供有关遗产计划和可能导致你遗嘱被异议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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