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首例强制医疗:精神分裂症患者持刀杀害3人

福州首例强制医疗案件:精神分裂症患者持刀杀害3人

福州9月16日—— 2014年5月,精神病人陈某某在福州持刀杀害3人,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近日对其决定进行强制医疗,这也是该院首例强制医疗案件。

据悉,2014年5月27日,陈某某从厦门辞职后来到福州,借住于同学家。当日晚间,他怀疑在厦门得罪人被人跟踪追杀,并持刀在超市附近袭击了三名无辜者,最终造成三人死亡。

事发后,陈某某被群众制服并被警方抓获。经鉴定,陈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当时处于发病期,无刑事责任能力,但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鼓楼检察院据此向法院申请对其强制医疗。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某在患有精神分裂症的状态下实施暴力行为,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且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故决定对其予以强制医疗。

此案的发生再次提醒我们,精神疾病患者的合法权益应得到保障的同时,也需提高对这类人群的关注和管理,避免类似悲剧再次上演。

Back to b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