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女同志配偶签证被拒再战法院

香港女同性恋配偶签证被拒再告司法复核 律师指入境处做法歧视

南都讯记者康殷 英国籍女同志与相恋逾10年的伴侣,由于申请以“配偶”身份来港受养人签证多次被香港入境处拒绝,日前她在高等法院申请司法复核,批评入境处做法歧视同性恋者。案件昨日在香港高等法院开审。

该女同志与其伴侣于2011年在英国伦敦民事结合,享有与结婚伴侣相同的权利及责任。同年底,二人分别获跨国科技公司聘请来港工作和生活。尽管他们符合受养人签证的条件,但入境处仍将其多次拒签。香港目前并不承认同性婚姻,因此无法以配偶身份来港。

女同志曾尝试申请工作签证,但入境处以其学历不符要求拒绝其申请。最终,她只能以旅游签证逗留,无法申请香港身份证、开户和工作,每六个月必须离开香港一次,也无法在七年后取得永久居留权。

代表女同志的律师指出,入境处的做法违宪,他们过去四年半只能以旅游签证逗留,而她的伴侣在同年来港工作后不到一个月便获得了受养人签证。 律师质疑入境处对同性伴侣和异性婚姻成员的不同对待是基于性倾向歧视。

代表入境处的资深大律师则辩称,异性传统婚姻与同性结合本来就有分别,处理两者的方法不同是合理的,因为入境政策需要设下清晰界线。

此案预计需审讯两天。 该女同志表示,这次司法复核不是争取同性婚姻,只是要求平等对待。 她感慨,太太在港训练本地人才,却被拒诸香港门外,认为香港的政策相比台湾及泰国等地落后。

Back to b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