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巴克水果饮料官司败诉

星巴克水果饮料官司败诉:法官裁定部分产品缺乏标注水果成份

路透社报道: 美国的跨国咖啡连锁店星巴克因旗下部分水果饮料中缺乏标注的水果成分而被消费者告上法庭。周一,曼哈顿地区法官克罗南宣布此案成立,认定星巴克的某些产品名称存在误导性。

原告来自纽约州的琼和加州的贾森两位消费者指控星巴克的部分水果饮料中,如芒果火龙果汁、凤梨百香果汁等,并没有所标注的芒果、百香果等水果成分。他们认为这些饮料的主要成分是水、浓缩葡萄汁和糖,被星巴克误导性名称造成收费过高,涉嫌违反州的消费者保护法。

星巴克向法庭申辩称其产品名称描述的是口味而非成分,餐牌上已准确解释了这些口味,理性消费者理应不会感到困惑。他们还表示,若消费者有疑问,店铺员工可以进行解释。

然而,法官克罗南不接受原告人指控星巴克诈欺和不当图利的指控,认为没有证据显示星巴克有意欺骗消费者。但克罗南接受了另外9项索赔请求,这些诉求都围绕着水果饮料无水果成分是否构成误导的问题展开。

克罗南指出,以往类似的官司争辩的是云呢拿香草风味有无香草成分,而此次案件性质不同,芒果、百香果等词语一般既代表着一种风味,也代表着一种成分。克罗南认为消费者感到混淆并非奇怪,因为其他星巴克产品例如冰抹茶拿铁和蜂蜜柑橘薄荷茶等的确含有抹茶、蜂蜜和薄荷等成分。

星巴克发表声明重申诉讼中的指控是不准确且毫无根据的,并表示期待为自己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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