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敌纠纷女孩伙同强拍裸照被判刑

因情敌谈恋爱女孩竟伙同女子强拍裸照被判刑

**宿松法院近日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邓某和杨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六个月。**案件起因是,不满前男友与他人恋爱,16岁高二学生邓某对情敌何某心生怨恨,并在多次殴打之下致其轻微伤。

11月3日,邓某伙同朋友杨某一起闯入何某房间,用网线、伸缩棍等物品对其实施殴打,并逼迫何某脱光衣服喝烟叶泡水,还用竹签刺其胸部、衣架捅其下体。随后两人将何某带回杨某的出租屋继续殴打,并用饮料瓶、电视机底座等物品伤害其身体。最后,邓某将何某带回自己房间,拍摄了何某裸照。

经安徽省宿松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何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案件审理后,宿松县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邓某、杨某行为恶劣,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邓某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应当从轻处罚。

本案再次警示我们,网络时代个人信息安全不容忽视,同时也要加强对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引导,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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